本市一女子为获得“刷单”所谓的高额回报,从而落入诈骗陷阱,损失4400余元,所幸报警及时,公安河东分局第一时间开展大量工作,成功为其挽回全部损失。

  8月2日下午,河东区居民史女士在微信好友的推荐下,添加了一昵称为“陈某某”的网友为好友,后“陈某某”称,可为史女士提供网络刷单兼职工作,操作便捷,而且收益颇丰。史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决定接受这份“工作”。按照“陈某某”的要求,史女士下载了某购物软件,填入了“陈某某”提供的账号、密码,并通过支付宝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部价值4400余元的手机,随后将订单号告知了“陈某某”。此时,“陈某某”向史女士提供了一昵称为“有华而为”的微信,并称添加其为好友后就可以拿到本金和佣金了。史女士添加其为好友后,并未如愿以偿地拿到收益,而是还需要再支付6000元的保证金,才能将本金和佣金取走,史女士觉得蹊跷,遂报警。

  针对其险些被骗的教训,民警们宣传了防诈骗知识,并告知其所谓的“刷单”都是诈骗。

  公安机关提示您:

  警惕以下8种“刷单类”诈骗!

  1、网络兼职刷单、刷信誉、做任务的;

  2、网络兼职某音点赞、刷视频可赚钱的;

  3、声称红包多倍返利要求先转账的;

  4、网上找工作要求应聘前缴纳费用的;

  5、网上声称可代办理高额度信用卡的;

  6、收到可免费领取稀有奖品短信的;

  7、机票退改签要求私下点击链接完成退款的;

  8、收到商家账户有异常需要升级要求点击链接短信的。

  以上行为都涉嫌诈骗!如遇上述情况,请立即停止转账操作;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最后,请大家一定牢记:

  “刷单”就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