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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银保监分局强化获得信贷考核,推动信贷服务“一次办好”

发布时间:2020-09-18 | 来源:信用烟台 | 专栏:信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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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烟台银保监分局高度重视便捷获得信贷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加强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的沟通协作,将其作为引领银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专注主业、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举措。为强化服务实效,研究制定《烟台市银行业便捷获得信贷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着力推动信贷服务“一次办好”。一是明确原则,定准基调。在办贷过程中,遵循目标导向、注重实效、奖惩结合、分类考核的原则,以指标完成情况为切入点,发挥正反激励作用,促进各机构的相关举措落地实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贷效率。二是定量考核,科学分类。以办贷环节、办贷时限、所需材料数三项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及调查问卷满意度反馈情况进行定量考核(占 60 分)。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实行分类考核,将烟台辖区银行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法人机构(包括烟台银行及各农小机构),将机构出具承诺函确定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标准;另一类是分支机构,以机构出具承诺函设定的省内同系统内排名位次作为考核标准。全年持续开展调查问卷工作,结合“进走访”活动安排,由各机构持《银行业信贷服务调查问卷》对企业客户开展问卷调查,根据客户反馈情况按比例进行打分。三是定性考核,兼顾公平。除量化指标外,另外设定机制建设、新闻宣传、监管配合、其他情况等四项指标实行定性考核(占40 分),引导各机构在优化流程,压减时限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提高宣传层次和水平。由监管科室结合全年情况统一进行打分,并将其纳入年度审慎监管会议内容。四是强化措施,倒逼落实。年终考核结果与年度监管评级、高管考核等事项挂钩,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于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的机构且同上一年度相比没有明显进步的,在高管考核综合得分中加重扣分,行长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含基本称职),在机构评级中下调一档;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但同上一年度相比有显著进步的,在高管考核综合得分中酌情扣分,在机构评级中作为考核评价标准之一。

考核办法出台后,各机构积极响应、稳步推进,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对标寻标,出具承诺函,按月报送报告及情况统计表,结合“进走访”活动安排,进企业开展问卷调查。截至 2019 年 4月末,全市银行业平均办理信贷所需环节、时间、材料三项指标分别为 4.52 个、9.95 天、14.17 件,较 2018 年末分别减少 0.11个、0.1 天、1.25 件,信贷获得效率逐步提高。

 

信用烟台 |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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