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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市场双面观:蓬勃发展与“曲高和寡”共生 如何更接地气助力“双碳”目标?

发布时间:2021-10-12 | 来源:新华信用 | 专栏:信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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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巨大的绿色投资需求也刺激了绿色债券不断扩容与创新提速。与此同时,成本优势不突出、市场活跃度有限、“漂绿”等问题的长期存在使得市场仍显“高冷”。专家指出,在助力“双碳”目标过程中,绿色金融具有引导和服务的双重作用,应从政策激励、信息共享、标准统一等多方面完善绿债的制度设计,使其更“接地气”。

创新+扩容 “双碳”目标助推绿色债券发展提速

有研究机构测算,“碳达峰、碳中和”需要的资金投入规模介于150-300万亿元之间,相当于年均投资3.75-7.5万亿元。此外根据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测算,中国未来三十年的绿色低碳投资累计需求将达487万亿元。

在此背景下,绿色金融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引导和服务的双重作用。而相较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作为直接融资手段,更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双碳”目标下,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提速。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国内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已达到1.15万亿元,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

根据东方金诚信用的统计,今年上半年境内绿色债券累计发行201只,发行规模2460.96亿元,发行数量同比增长91.43%,发行规模同比增长122.05%。其中新发行92只碳中和债券,共1206.39亿元,占绿色债券市场规模的49.02%,推动了绿色债券市场的快速增长。二级市场方面,绿色债券现券交易额累计达3607.76亿元,较2019年上半年增长29.42%。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的报告显示,上半年,31家央企发行绿色债券61只,发行总额1125.4亿元。其中,能源企业市场表现最为亮眼,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华电集团、三峡集团等23家大型能源企业发行52只绿色债券,募集资金841.4亿元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风电、光伏、水电等新能源领域。

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合伙人、亚太区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主管李菁认为,能源企业利用绿色金融业务进行融资,投资于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项目,除了可以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外,也有助于转变公司形象,利用持续信息披露,向投资者宣传企业在能源转型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前景。

绿债相关数据不断飙升的同时,碳中和债等创新绿色债券品种也不断推出,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绿色中期票据、绿色定向工具、绿色ABS等绿色债券品种不断落地。例如,今年3月,全国首单“碳中和”资产支持票据在津落地,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募集金额17.5亿元,优先级发行利率仅2.99%,资金全部用于风电、水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类项目建设。

多项政策助力释放绿债“红利”

绿色债券的加速发展与政策层面的推动密不可分。

今年6月央行在关于《关于印发〈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中提到,已将绿色债券发行承销情况,环境信息披露、环境与气候风险管控、技术创新、治理和战略等内容纳入考核。

根据上市银行半年报,商业银行承销绿色债券的规模大幅增长。今年上半年中行协助客户在境内发行绿色债券509亿元,实际承销金额209亿元。工行主承销绿色债券24只,规模合计217.28亿元。建行承销绿色及可持续发展类债券108只,较上年同期增长108%。

“对于银行来说,自身不光可以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将专项募集资金以贷款形式投放至绿色企业,还能直接承销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从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发挥‘商行+投行’的乘数效应。”一位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

近期,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增加了有关绿色农业、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新时期国家重点发展的绿色产业领域类别,同时统一了国内绿色项目界定标准,为界定和遴选符合各类绿色债券支持、适用的绿色项目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为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提供了稳定框架和灵活空间。

仍显高冷?隐形成本门槛、市场活跃度掣肘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机构参与到绿色债券业务中,成本优势不明显导致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债动力不足、二级市场投资者参与热情有限等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解决引导绿色融资方面,相较于其他品种,绿色债券看上去似乎有些“曲高和寡”。

安永日前发布报告显示,绿色债券年发行规模占国内债券总体发行规模比例不足0.5%。还有机构测算,2018年-2020年发生的绿色金融业务中,绿色信贷的比例高达90%,而绿色债券占比只有7%。

数据显示,近年来国企特别是地方国企成为绿债发行主力,发行规模占比基本保持在90%以上。民营企业绿债发行规模则明显较小,近年来基本均在50亿元以下。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政策层面也会给予相关税收优惠,但相对于发行一般债券而言,绿色债券还存在着外部认证审核、绿色项目后续的运营跟踪等方面的要求。企业发行绿色债的综合成本较一般信用债而言优势不明显,尤其是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动力不足。

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副研究员刘康测算,在2016年至2021年6月期间,绿色债券的平均发行利率与普通债券相比大约低了23BP。但若加上绿色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审查、评估认证等费用,我国绿色债券的发行利率并没有明显优势,不足以激发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

同时,从绿色债券的实际募集用途来看,部分发债主体的募集资金则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或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并未全部投向绿色项目。“洗绿”“漂绿”等套利现象仍然存在。

中国银行研究院汪惠青表示,由于存在划分标准不统一、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债券产品种类不丰富等问题,绿色债券市场存在“洗绿”“漂绿”现象,这不仅增加了绿色债券风险,而且扰乱绿债市场秩序。

此前,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也提醒应控制“洗绿”的风险,警惕“一些投资者或者企业拿着比较便宜的绿色资金,去做了不是绿色的项目”。

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卞永祖认为,我国绿色金融债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要求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项目,但绿色公司债则要求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而企业债仅要求50%,这也与95%的国际惯例仍有一定差距。

此外绿色债券的“绿色认证”环节薄弱,也导致绿色债券的发行受限。据了解,国内目前已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的机构有近20家,但机构认证水平参差不齐;参与机构过于分散,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市场缺乏管理,权责义务不对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绿债还需更“接地气”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大量投资,因而必须充分发挥金融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低碳领域。专家建议,发挥绿色债券的引导作用,使绿债更“接地气”,亟需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增强成本优势,尽快建立绿色信息共享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提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性。

我国目前设立了六省(区)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如对发行金额进行1‰到1%不等的补助、建立快速审批通道、对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费用进行补助、对绿色债券违约进行风险补偿等。建议未来可以将绿债的鼓励政策向全国扩展,压降企业发行绿债的费用,凸显绿债的成本优势,加强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民企积极发行绿债。

银行业人士表示,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中,如果不能有效获取绿色信息,就很难准确判断和识别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建议建立绿色信息共享制度。应进一步完善环保、发改、住建等部门间的联动协作机制,实现金融信息和环保信息的传递顺畅、公开透明,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的精准度。

兰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牛成喆表示,应尽快制定出台绿色金融所涉及的标准体系及系列配套的基础标准,如信息披露标准、绿色评级标准等。同时快速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和绿色备选项目库,畅通绿色信息共享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绿色金融使用效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陶正茂建议,应进一步用好绿色金融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比如:可向各大银行进行推送,完善绿色项目的特征特点,进行细化分析,同时完善绿色投融资政策,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近期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试行)》及评议标准、材料清单等配套文件,从三方面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对评估认证机构的规范化运营提出更高要求。业内人士建议,今后应规范绿色认证,落实对于绿色债券外部审核认证的强制要求,同时加强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查与监管。

新华信用 |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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