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1年河西区专利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西区专利资助办法》(津西知识产权【2019】1号)及《河西区专利试点评定管理标准》(津西知识产权【2019】2号)的有关规定,经河西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申报并审查、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等7家单位为河西区专利试点单位。
附件:2021年河西区专利试点单位名单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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