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异议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菏泽盛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00MA3QP0PG24
法定代表人: 胡红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河西环罚字〔2023〕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05
处罚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03MB1770779R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03MB177077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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