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河西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河西区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河西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河西区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第一个五年,也是建设体育强区、健康河西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身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全力构筑“活力河西”,加快首善之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国发〔2021〕11号)、《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津政发〔2021〕21号)部署和安排,结合河西实际,制定《天津市河西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和关于体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贡献体育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更加齐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加快推进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5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保持在4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名;全区各街道体育工作力争拥有社区体育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总会街道分会、定期举办街道社区运动会;加快推进“排球之城”“运动之都”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全力构筑“活力河西”,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基本实现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完善的体育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有效供给
1.统筹推进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河西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新建一批社区体育园、健身园、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满足群众方便就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要。新建一批社区足球场、排球场、滑冰场等,推动青少年足球、职工足球、大众排球、冰雪运动的发展。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标准,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发改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住房和建设委、城市管理委)
2.倡导场地设施复合利用模式。利用公园、绿地、河岸、湖边等公共休闲资源, 修建适合群众使用的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重点建好天津湾公园、太湖路公园,卫津河、复兴河沿岸体育设施。鼓励街道社区体育设施与党群服务、文化设施、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中小学校等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城市管理委、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残联、各街道)
3.扎实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坚持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商体联动,高水平建设河西体育中心,实施北师大天津附中等运动场馆提升改造,积极推进现有体育设施有序开放,扩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有效供给。推动全民健身场馆智慧化建设,提供体育健身场馆预定、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赛事组织推广等一体化的智慧健身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陈塘管委会、区委网信办)
4.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制度。建立完善开放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委托运营等方式,提升场馆开放规模和使用效率。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做好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群等倾斜,强化对场馆开放使用的监督和评估。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做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化预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工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教育局、残联、应急局)
5.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体育场地设施,按照国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住房和建设委、城市管理委、审批局、税务局)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
6.认真筹划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结合“我要上全运”,形成区街、社区,多层次、多项目、多元化的群众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持续提升“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日”“三八健康杯”“职工庆五一”,以及“假日体育”“广场体育”“公园体育”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质量。举办区街市民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逐步形成“一街一特色”“一社区一项目”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引领更多的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各街道)
7.持续打造“哪吒体育”系列品牌赛事。积极组织开展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体育活动。举办田径、游泳、“三大球”、“三小球”等体育赛事活动。支持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发展,推动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广泛开展冰雪运动,深入推进冰雪、轮滑运动项目发展,大力营造特色冰雪活动氛围。(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直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区委、教育局、金融局、陈塘管委会)
(三)着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8.普及推广科学运动促健康活动。树立“治未病”大健康理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委派健身专业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慢病防治、运动风险防控与急救技术等普及与推广工作。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落实好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9.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常态化。不断完善基层服务类体育组织,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评价、保障和激励机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文明办、团区委)
(四)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体系
10.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组织领导。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社会化群体网络和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年度全民健身活动计划。发挥区体育总会作用,大力发展群众性体育和竞技性体育社会组织,形成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民政局)
11.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支持区各类体育协会加快发展,完善以区体育总会为枢纽,各单项运动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站点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重点加强基层体育站点建设,持续推进群众健身“七有”活动,即:健身活动点有名称、有责任人、有场地、有人员、有项目、有经费、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民政局、各街道)
12.创新全民健身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通过赋予职能、购买服务、培训骨干等完善扶持政策,提升社会体育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让各体育社会组织成为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普及与推广体育项目、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工作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
(五)促进重点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开展
13.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落实“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青少年儿童近视、肥胖等体育干预,加强青少年儿童不同群体的体育活动和成长发育专项指导。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定期督导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持续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推动社区、公园、户外休闲场地配建适合青少年儿童的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教育局)
14.提升老年儿童等重点人群健身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规划与建设,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方法。依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加强对老年人群体开展健身活动与健康促进、慢病干预和康复治疗的指导。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工作者的培训中增加老年人健身指导及服务的培训。提升残疾人健身服务,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发展。积极发展幼儿体育,推动妇女、儿童等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开展。(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残联、妇联)
(六)努力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5.支持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发挥区位优势,吸引各类职业体育资源聚集,形成市场化、有生命力的体育赛事体系,激发“活力河西”新动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利用闲置商务楼宇、旧仓库旧厂房发展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体育服务产业集聚性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增长。(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商务局、陈塘管委会)
16.促进体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持续优化营商投资环境,鼓励设立企业化体育俱乐部、体育经纪公司等,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体育服务业中小企业。落实体育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加强体育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商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局)
17.扩大“哪吒体育节”品牌影响力。着力培育一批以“哪吒体育节”为代表,社会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本土原创品牌赛事。积极引进国内、市级专项体育赛事、精品赛事等,通过丰富赛事活动,挖掘和释放市场消费的潜力,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商务局)
(七)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8.深化体教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水平,引导学生从小形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保障每所学校按需配备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学生每天校内、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落实教育“双减”改革,做好学校课后体育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体育特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做到“一校一项”、“一校多项”。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人才培养新机制,建立健全体育人才培养机制。创新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举办系列化校园体育赛事等。(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教育局)
19.推动体卫融合发展。整合公共卫生、养老、残疾、教育等资源,推动在社区医疗机构中建立社区运动健康促进中心、健身与健康融合示范基地、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服务站等,建立面向不同人群的体质健康监测、运动处方、健身指导、慢病预防、运动康复治疗等新服务模式。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运动处方指导师的培训与推广,增设运动促进健康门诊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卫生健康委)
20.促进体旅融合发展。通过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深度嵌入旅游产品和服务,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等,进一步宣传推广城市形象,延伸扩大城市影响,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产业。(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
(八)积极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21.加大全民健身体育宣传。宣传推广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体育精神。依托排球之城、运动之都建设,充分发挥中华体育精神和天津女排精神,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城市软实力建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倡导每一位市民喜爱一项运动,形成“人人崇尚体育、人人参与运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进一步发挥多层级、多部门深度协同全民健身工作的机制,统筹谋划实施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建立与全民健身需求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拓宽多元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大人才培养,完善队伍建设
深化体育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人才的互联互通,加强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队伍培养,推动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
(三)坚持依法治体,统筹疫情防控
加强体育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体育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统筹体育活动和疫情防控,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场馆、区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与体育事业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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