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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31 | 来源:河西区人民政府 | 专栏: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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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本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对运营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指挥,提高紧急救援反应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分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七个部分。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相关文件及区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参照《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22〕6号),区应急局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委对接,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拟定了《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轨道预案》)。

二、把握的主要原则

《轨道预案》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两个维护”,强化党对应急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二是坚持“两个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分级响应机制。三是坚持实战导向,缩短应急响应链条,顺应了实战要求。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完善了预警的分级响应措施和启动应急响应后的指挥协调措施,提高预案实操性。

三、重点说明的内容

(一)关于组织指挥体系

设立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轨道应急指挥部),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轨道交通指挥部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本区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区轨道应急指挥部下设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区应急局,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支撑文件,协调、指导区轨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相关工作。

(二)关于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

发生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由市级层面成立现场指挥部,区人民政府先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市指挥部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及保障工作。

河西区人民政府 |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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