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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 来源:河西区人民政府 | 专栏: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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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西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河西区作为首善之区,更加突显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22年全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在推动科学监管、创新发展中不断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根据天津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严格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共河西区委  河西区人民政府印发〈河西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的通知》(津河西党发〔2022〕25号)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工作督查督办,每季度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年底前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作为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以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的提高和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切实改善作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的客观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政同责,加大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力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区委巡察范围并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开展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扎实做好日常监管

(四)严格食品生产监管。落实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提升飞行检查、体系检查、证后审查效能,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撤销其相关许可。持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高乳制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加强销售环节监管和示范店管理。新建4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强化信用信息运用,进行信用分级,创新信用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实施分类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持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违法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西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强化市场销售环节农产品进货查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监测农兽药残留等指标质量安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扎实做好应急储备粮工作。结合粮食专项巡察整治及我区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工作实际,加强区级应急储备粮管理,对应急储备粮的存粮数量、质量、轮换情况、安全情况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质检工作,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常储常新、调运高效。(区发改委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十)严格落实陪餐制度。深入学校和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及工地等重点领域的食堂,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开展“陪餐式守护”,保护“一老一小”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饮食安全,保障在食堂用餐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委负责)

(十一)强化进口冷链食品“人物同防”工作。提升关键领域工作水平,依托“天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推进实施信息化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三专、三证、五不准”要求;筑牢“人、物、环境”三道防线,全力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和传播风险。(区市场监管局、河西海关、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西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持续保持河西区“互联网+明厨亮灶”100%覆盖率,推进校园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向纵深开展。提高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重点加大对幼儿园及小学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组织对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开展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聚焦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校园食堂进行全方位专项检查,遏制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西分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持续开展大型会议、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服务工作。严格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标准和程序,加强食品安全保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保障能力水平,完成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持续做好食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食品生产企业、连锁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门店、网络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食品经营企业全覆盖,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清单,对食品隐患清单实施“销号”管理,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全面强化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

(十五)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以发现问题为原则,聚焦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加大对我区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场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140余批次,超6.13批次/千人,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召回、封存等风险管理措施,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严格落实国家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任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六)提升风险监测水平。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推进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开展风险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通报。保质保量完成辖区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工作任务,落实好辖区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河西海关、区财政局、区商务局配合)

(十七)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的部门监管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方式,强化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和进出口等环节监管和职责衔接,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发挥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八)做好标准宣贯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司法鉴定制度和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力度,做好标准解释、咨询,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食品快检评价和验证。(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九)提高队伍专业化能力。组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保持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一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的比例,制定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区人民政府负责)整合各方力量,加快构建由执法干部、街道、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专业第三方机构、专家智库人员组成的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十)加强智慧监管。深入推进实施“阳光食品工程”建设。完成阳光食品工程系统平台软件开发,将重点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制售经营者逐步纳入平台监管范围,初步实现远程监管、智能抓拍、自动预警、闭环处置等功能,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大数据中心,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逐步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全覆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冷链食品生产、流通“全链条闭环管理”,依托“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和“天津溯源”微信小程序,按照市市场监管委部署要求,逐步将非冷链进口食品纳入平台管理,做好数据上传。(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河西海关、区委网信办、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均达到100%。(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进信用监管。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创建信用档案库,全方位归集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等信用信息,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二十二)实施法治监管,推进行刑衔接。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顺畅行刑衔接机制,深化协作配合,开展行刑衔接会议联合会商,促进部门联合执法、提前介入、案件查办等领域对接机制的有效建立;加强执法及案件查办协助,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案件查办时效性。(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河西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三)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聚焦违法犯罪高发频发领域、重点品种、高风险业态,遏制、清理、整顿、曝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净化市场环境重拳猛击违法犯罪。(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西分局、河西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深入实施“铁拳”行动。严密排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依法规范市场监管秩序、依法惩治不法行为及违法主体,以管促办、以办强管,有力维护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系数。加强宣传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五)开展“昆仑2022”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聚焦食用农产品涉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传统、新型有害物质,校园及周边等制售假劣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彻查,全案打击,强化破案攻坚,持续发起凌厉攻势,全链条打击。(公安河西分局负责)

(二十六)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重点打击冻品、海鲜等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河西海关负责)做好天津海关移交地方罚没走私冻品的归口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河西海关、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七)落实主体责任,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加大引导力度,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公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逐步向民办学校、养老机构、大型活动承办单位及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广,提高责任保险覆盖率,引导餐饮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支持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河西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天津互联网辟谣平台,依法坚决辟除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西分局、河西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餐饮红黑榜”、“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社会监督活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九)开展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利用全国科普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利用电子显示屏、食品安全专刊、“食安河西”公众号等不同方式和载体,全方位、多层次、矩阵式密集开展宣传,营造宣传氛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科协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十)持续推动“双安双创”。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创建工作,统筹兼顾,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以日常监管助推创城工作,以创城工作巩固日常监管成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西区人民政府 |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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