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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 来源:河西区人民政府 | 专栏: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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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西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本区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营造健康有序发展的校外教育环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政府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设置标准建设,规范审批、登记、备案、管理和办学行为。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以从严把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账户资金为关键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切身利益,整体提升校外培训行业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促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坚持系统思维,政府统筹,多方联动,落实部门职责,理清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保障政策,强化协同。

坚持综合治理,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分类处置,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三、明确审批登记准入规则

(一)坚持从严审批

严格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不再审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严格设置标准

从事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的机构设置需符合相应的设置标准。设置标准参照《天津市非学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天津市非学科(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天津市非学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执行。

(三)实施分类审批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别根据《天津市非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天津市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天津市非学科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及审批流程实施准入,办学许可证要载明业务主管部门。

对于新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区教育局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区政务服务办共同参会,会议研究审批,过会后由区政务服务办按流程审批。

(四)分类归属管理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仅开展单一项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培训业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为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

包含两项及以上培训业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机构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确定其主营培训业务,并以该业务的监管单位做为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其日常监督管理;其所经营的其它培训业务的监管单位做为其业务协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职权范围内的管理。

四、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由教育、文化旅游、科技、体育、政务服务、市场监管、民政、发展改革、人社、消防、应急管理、卫健、网信、金融、公安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牵头,成员单位各指派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班联络员,专门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联络。

(二)具体职责

1.区教育局:负责总体统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备案工作及培训活动的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材料、培训班次、招生对象、从业人员、培训行为、资金监管、年检、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疫情防控等监管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

2.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备案工作,牵头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材料、培训班次、招生对象、从业人员、培训行为、资金监管、年检、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疫情防控等监管工作;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IPTV、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监管工作。

3.区科技局:负责做好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备案工作,牵头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做好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材料、培训班次、招生对象、从业人员、培训行为、资金监管、年检、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疫情防控等监管工作。

4.区体育局:负责做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备案工作,牵头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材料、培训班次、招生对象、从业人员、培训行为、资金监管、年检、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疫情防控等监管工作。

5.区政务服务办:负责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工作,分类向区教育局及各业务主管部门推送审批事项信息,由教育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双线备案。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牵头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广告治理工作。

7.区民政局:负责做好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和相关监管工作。

8.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市发展改革委部署要求,对有关校外培训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

9.区人社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各类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的监管工作;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

10.消防河西支队:负责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11.区应急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应急管理工作。

12.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卫生监管,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和卫生应急工作。

13.公安河西分局:负责依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安管理;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安全保障工作。  

14.区委网信办:负责按照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分析研判,做好网上舆情应对;协调上级网信部门对相关部门认定的属地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平台、应用进行依法处置。

15.区金融局:负责配合市级金融部门对金融机构培训费贷款办理及相关业务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市级金融部门做好对商业银行实施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管理的监管工作。

16.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强化网格员日常巡查,对未经许可或登记擅自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责令停止并及时通知教育部门和对应业务主管部门。

(三)议事规则

1.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向牵头单位提请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达成一致后,上报区主管领导;对需要推动的工作,会议应明确具体落实部门,并按照目标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需要其他单位配合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2.联合工作组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联合工作组,开展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在健全资质、安全管理、质量提升、诚信履约、风险保障等方面履行法定义务,强化自我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推行“信誉公示”制度,对于影响消费者的权益的关键信息,经过评估后符合公示条件的进行合理公示。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提供培训服务、办理收退费等事宜。

(二)建立先进行业经验共享机制

通过论坛、展示活动、竞赛等方式,鼓励行业中取得成绩的机构,分享行业经验。经验包含但不限于机构自律、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履行社会责任、权益保护、纠纷处理、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等方面。通过行业共享机制,促进行业整体发展。

(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发挥社会公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作用。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获取线索,按照职责分工,分派至相关部门处理。对于难以界定归属部门的信访件,反映学科类机构的分派至区教育局,反映文化艺术类机构的分派至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体育类机构的分派至区体育局,反映科技类机构的分派至区科技局,由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协调解决。

(四)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政策措施。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根据职责范围制定本部门监督管理方案。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协作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协同治理。形成信息共享、经验共享、协同作战的工作方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

由区教育局牵头,成立督导联合工作组,制定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考评标准。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的部门,要区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河西区人民政府 |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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