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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强化信用监管 守住监管红线

发布时间:2023-05-12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联合奖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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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招远市坚持信用先行,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规则,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一流营商环境织起一张无形的“监管网”。

  转变理念,发力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享受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梳理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围绕“一网通办、智慧秒批、精准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精准度,实行“宽进严管”。通过建立诚信申报机制,完善信用信息查询,为信用记录良好、诚实守信的申请者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做到信任在先,核查端口后移。

  当前,政务服务大厅已100%接入信用平台,实现全部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以及信用全流程监管,开展信用核查约10万次,落实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让数据多跑路,切实为企业减负,大大缩短审批时限。

  创新方式,强化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根据权责清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依法依规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当前,招远市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已建立完善19个重点领域的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信用评价和分级标准,为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提供基本参照和执行依据。

  奖惩严明,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

  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有关部门依据在事前、事中监管环节获取并认定的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

信用中国 |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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